2007年8月31日星期五

上海边检部门提醒市民赴六国旅游要选有资质旅行社

经国务院批准,阿曼、保加利亚、摩洛哥、摩纳哥、纳米比亚和叙利亚等六国新增成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国家旅游局已与上述国家旅游部门签署了关于中国公民组团旅游的组织实施办法谅解备忘录,并决定从今年10月15日起开展组织中国公民前往上述国家组团出国旅游业务。至此,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已达到了92个国家。
  上述六国出境游已由国家旅游局批准,特许经营中国公民组团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营此业务,中国旅游团应以团队形式旅行。上述六国分别推荐了各自国家资质和信誉良好的旅行社为接待中国旅游团的接待社。中方组团社必须在上述六国推荐的接待旅行社中确定合作对象。如在经营中国公民赴上述六国旅游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国家旅游局将对违规旅行社取消组团出境游资格。
  中方组团社向上述六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时,需提供旅行社授权代表人签名的旅行社公函、旅游团名单、每名旅游者本人填写的签证申请表和照片及不超过有效期6个月的有效护照。
  同时上海边检部门也提醒希望参团赴上述六国出境旅游的相关市民,参团出境旅游应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即经双方国家旅游局认可的旅行社(名单详见中国旅游网出境游栏),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没有评论: